【本報訊】警方將修改警察內部通例,當涉及市民對警務人員服務有意見,規定所有警務人員在合理情況及不影響執法行動下,需應市民要求披露入職編號和官階;警署警長或以上職級人員,更需披露姓氏。有警方職方代表及立法會議員都支持新措施,認為有助市民識別及跟進。 記者:謝明明
警方署理監管處處長馬維騄昨日出席警監會會議後指出,因應警監會於較早前就某宗投訴個案,建議警方應規定所有警務人員向不滿其服務的市民,披露個人入職編號及姓氏等資料,以便市民可跟進投訴。
馬維騄稱,警方研究後,決定接納有關建議,將盡快修訂警察內部通例,規定所有警務人員,一旦涉及市民對服務質素有意見時,在不影響執法及合理情況下,需應市民要求披露個人入職編號和官階,警署警長或以上職級人員更需披露姓氏,以便市民識別跟進。至於具體落實時間,馬只稱會盡快修例,「就算仍未修例,警務人員亦都要因應情況向市民披露」。
督察協會支持新措施
香港警務督察協會主席廖潔明表示,支持有關新措施,指警務人員入職編號等基本資料並不涉重大私隱問題,認為有助減少投訴警方的個案,「早就應該要做,反而唔披露呢啲資料,令市民不滿而增加投訴」。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鍾錦華指出,就算現時並無強制警務人員向市民披露入職編號等資料,但在一般情況下,他們都會應市民要求披露有關資料,「只要唔係存心挑釁,現場環境許可下,我哋都會畀。」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表示,支持該新措施,有助提高警隊投訴透明度,「咁做唔單止有助投訴嘅市民,亦都可以避免點錯相,對警隊都有好處」。
疏忽職守投訴增21%
另外,警方投訴警察課於今年首9個月共接獲1922宗投訴,較去年同期輕微上升4.7%,其中疏忽職守有812宗,較去年同期增加21.4%。
馬維騄表示,去年投訴警方個案處於較低水平,令今年投訴個案相應上升,警方會密切留意有關情況。
投訴警方數字
分類:疏忽職守
07年首9個月(宗):812
06年首9個月(宗):669
增減幅度:+21.4%
分類:行為不當/粗言穢語
07年首9個月(宗):538
06年首9個月(宗):513
增減幅度:+4.9%
分類:毆打
07年首9個月(宗):364
06年首9個月(宗):406
增減幅度:-10.3%
分類:其他
07年首9個月(宗):208
06年首9個月(宗):248
增減幅度:-16.1%
總數
07年首9個月(宗):1922
06年首9個月(宗):1836
增減幅度:+4.7%
資料來源:警方投訴警察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