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居於「母親的抉擇」的一名年輕未婚媽媽,在其儲物櫃收藏偷取回來的四部手提電話,以及兩包用膠袋包裝的海洛英毒品,事件遭職員揭發時,她又揮拳打對方額頭,早前她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偷竊、普通襲擊及藏毒五項罪名。
主任裁判官鄧立泰同情被告生產後的心理變化,遂輕判她接受感化12個月。
19歲被告邵慧君(圖),被控於今年9月28日,在位於中環堅尼地道「母親的抉擇」的院舍寫字樓內,偷取三部愛立信及一部諾基亞手提電話,共值7,800元,屬於三名女子的財物。而被告在該處藏有兩包海洛英毒品,及襲擊30歲女職員歐佩勵。
案件編號:ESCC504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