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例統一 講粗口只罰錢免入獄

附例統一 講粗口只罰錢免入獄

大聲講粗口、不排隊、搭霸王車、將腳放在座位,乘客不良行為會製造滋擾,兩鐵現時都有罰則對付,但寬緊不一,合併後變成「一國一制」,跟隨罰則從輕的一方,例如講粗言穢言,現時最嚴重要入獄6個月,將來只保留最高罰款5,000元;不排隊兩鐵都是最高罰2,000元,這些附例提醒市民記得做個禮貌乘客。
合併罰則在12月2日與兩鐵合併同步生效,罰則最高包括講粗口和遊蕩,最高可罰5,000元。將腳放在座位上、不排隊、攜帶動物,最高罰2,000元。無有效車票,例如無票、成人用小童票或東鐵普通等乘客坐頭等座位,罰500元。

大件行李仍需買票

乘客入閘後同一站出閘也有時限,超過20分鐘的乘客要付10元,小童及長者則5元。由於羅湖及落馬洲的最低車費超過10元,故在該兩個車站超過20分鐘原站出閘,成人要付18.8元,小童及長者則為9.4元。
日後攜帶行李進入鐵路的乘客,其行李長、闊、高總和不可超逾170厘米,其中一邊不可超過130厘米。現時乘客在九鐵攜帶大件行李時,須購買行李票或使用託運服務的規定不變。本報記者

兩鐵合併後違規行為罰則

違規行為:講粗口 最高罰款:5,000元

違規行為:遊蕩 最高罰款:5,000元

違規行為:攜帶動物 最高罰款:2,000元

違規行為:將腳放上座位 最高罰款:2,000元
違規行為:不排隊 最高罰款:2,000元

違規行為:演奏樂器 最高罰款:2,000元

違規行為:無有效車票 最高罰款:500元

違規行為:超過20分鐘在同站出入閘 最高罰款:每次10元

違規行為:超過30分鐘入閘轉車 最高罰款:收另一程車費

資料來源:地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