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時無論建築工程規模大小,都要事先獲屋宇署批准圖則才可施工,但不少人都偷雞違反法定程序。發展局計劃最快09年底起實施小型工程監管三級制,簡化施工程序。新制下,進行小型工程,將毋須事先取得屋宇署批圖則,但業主需因應工程複雜程度聘用不同資歷工程人員。業界預計,新措施可令市民減省部份工程費用,但擔心將工程分級別,監管會有困難。 記者:盧文烈
發展局副秘書長聶世蘭表示,《2007年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將會引入一套小型工程監管制度,條例草案下月5日提交立法會,預計最快09年底生效。
根據政府建議的新制,小型工程將按其規模、複雜程度及安全風險分為三個級別。第一級是較複雜工程,如拆除大型天台違例建築物,工程須由認可建築師設計和監督,並由註冊承建商施工。第二及第三級別工程則只須委聘註冊承建商負責進行。
制訂承建商名冊
第二級別工程包括修葺大廈外牆及豎立外牆廣告牌,第三級包括安裝冷氣機支架、晾衣架,現時不少業主都會偷雞自行施工。屋宇署署長張孝威強調,日後業主必須聘用合資格承建商進行這些工程,蓄意違反者,最高刑罰是罰款10萬元及入獄6個月。
政府將制訂小型工程承建商名冊,申請人可註冊成為不同級別的承建商。屋宇署估計將有5,000名承建商及20,000從業員載入名冊,當局會為他們提供培訓課程。
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蔡鎮華認為,雖然新制可令市民進行小型工程時省卻麻煩,亦令工程費下降,但由於全港小型工程數量太多,擔心監管有困難,而一般技工亦很抗拒註冊。他又認為,新監管制度將工程分作不同級別,也容易令市民混淆。
小型工程三級制規管安排
第一級
工程例子:
-兩樓層之間加建室內樓梯
-修茸柱或承重牆
-拆除大型的天台違例建築物
程序:須由認可人士(即根據《建築物條例》註冊的建築師、工程師及測量師)及註冊專業人士設計和監督,並由註冊一般承建商進行工程
第二級
工程例子:
-鋪設或修茸外牆批盪或外牆牆磚
-豎設外牆的中型招牌
程序:需委聘註冊第二級別承建商(公司)
第三級
工程例子:
-安裝冷氣支架
-豎設晾衣架
-安裝窗花
程序:需委聘註冊第三級別承建商(公司或個別從業員)
資料來源:發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