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客貨車司機衝紅燈撞死一名正由安全島過馬路的女途人,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暫委法官嚴舜儀斥被告故意犯險,罔顧行人性命,罪行嚴重,判即時監禁9個月及停牌兩年半;被告另承認輪胎不合標準則判罰款1,000元。
法官昨指,被告見到有人正等候行人指揮燈轉綠後過馬路,仍沒有減速,衝紅燈駛進行人過路範圍,導致一人死亡,做法並非偶一不留神或判斷錯誤,被告故意犯險,是不負責任的駕駛方式,表現自私,罔顧行人性命。
途人被撞到飛起
24歲被告廖家榮被控於今年5月3日在旺角太子道西近園藝街,危險駕駛一輛輕型貨車,導致44歲女子張甜珠死亡。
目擊事件的協和小學一名教師曾供稱,當時道路兩旁及路中心一個安全島上的行人指揮燈轉綠,見到涉案死者步出安全島兩至三步後,遭被告駕駛的客貨車鏟過去,被撞到飛起,頭部插地下,死者經搶救後終告不治。
案件編號:DCCC7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