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終審法院昨日續審訊運輸工務司前司長歐文龍涉嫌巨貪案,法官在庭上宣讀中銀香港一名不願出庭的職員供詞指出,歐文龍分別與兩名商人,曾在香港中銀開設兩個由歐操控的銀行戶口,存款逾1.42億港元。
澳門終審法院昨日第八日審理歐文龍案,在中銀香港任職的證人鄭達恩不願出庭作供。法官宣讀他在刑事起訴法庭、檢察院及廉署所作的三份口供。
早知是澳門高官
他的供詞指歐文龍曾分別與商人李社長及林偉,到他工作的分行為兩間公司各開立一個港幣賬戶和一個多種貨幣賬戶,有關賬戶均授權由歐直接操控。證人確認曾為兩間公司處理三筆共1.42億港元款項。供詞又說,中銀設有一個政商界要員資料系統,所以在處理有關賬戶輸入歐文龍個人資料時,早已知道他是澳門高官。鄭的供詞又指出,歐文龍通常於周末到香港處理賬戶,他自己曾見過歐文龍七、八次。
案情透露,歐文龍在職期間,涉嫌透過親友在本港及海外設立多間空殼公司及銀行戶口,將涉嫌賄款清洗後,最終將賄款存入歐的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