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一家六口及六隻狗須供養<br>梅媽獲准月領生活費12萬

稱一家六口及六隻狗須供養
梅媽獲准月領生活費12萬

【本報訊】已故歌星梅艷芳母親覃美金,自去年7月起,每月可從遺產領取8.5萬生活費。事隔短短一年,梅媽昨於高院申請增加生活費至15萬。她表示要照顧一家六口及6隻狗,每月又要償還萬多元「貴利數」,生活入不敷支。法官張舉能指,其他子女亦有責任照顧她,只肯調高至每月12萬。
梅媽昨向法庭提交單據,指她一家六口包括長子梅啓明夫婦、一名男孫、兩名工人及她,還有6隻狗,每月用膳開支已達8.2萬元,加上每月信用卡簽賬2萬元、補品萬多元及「貴利數」萬多元,每月生活費起碼要15萬元。

梅艷芳遺產存款僅餘180萬

代表遺囑執行人的滙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的律師指,現時遺產已近乎零收入,現金存款僅餘180萬元,阿梅位於壽臣山的故居因只得一間房,要投資10多萬元才能出租。基於遺產牽涉訴訟,不方便草率決定租或賣,故至今已丟空4年,遺產現金不足,不贊成大幅調高生活費。
法官質疑梅媽使用遺產照顧長子夫婦,她反指長子替她處理遺產訴訟,必須助他生活。法官表示,遺產毋須悉數支付梅媽生活費,其他子女亦有責任照顧她。
梅媽挑戰阿梅財產信託人所持遺囑真偽的官司排期至明年2月20日預審,4月14日開審。梅媽過往曾多次向法庭申請調高生活費,由05年12月6.8萬元,至去年7月增至8.5萬元。
案件編號:HCMP298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