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卡拉OK女郎疑勒索高官X先生50萬元案,女郎繼續於區域法院自辯。她稱當初放下尊嚴和面子當上公關小姐,一直打算自食其力,每月賺取4萬元。直至遇上X先生,一見鍾情,給予她支持鼓勵,令她重拾自尊;至X太太出現,破壞二人關係和儲錢計劃。女郎在庭上飲泣說:「到最後的結局,(X先生)再一次傷害我自尊。」 記者:黃幗慧
女被告許榮(36歲)昨日接受主控官譚思樂盤問,她稱去年10月來港後,做過知客,至月中轉到金寶城卡拉OK當帶位員,上班數天,便轉做公關小姐。
「冥冥之中 一見鍾情」
她表示,首次見到X先生便與他開房,是因為他不是普通男人,「就是冥冥之中,我跟他是一見鍾情。」
被告稱讚X先生與眾不同,沒有歧視她,反而給她鼓勵與支持。X先生知道被告會跟其他男人發生性關係,雖然介意,但會教導被告如何拒絕,還體諒她說:「我當你的工作是必須跟人握手,但只要你離開金寶城,你就是我的淑女。」法官陳慶偉問她曾否懷疑X先生玩弄她的感情時,被告維護X先生稱:「他起這個(握手)比喻,是對我人格的肯定,所以我信佢。」
被告續稱,夜總會客人用390元買鐘一小時,她可拆賬240元,但若客人要求開房,她沒有額外收入。她說,由於要為內地兩單位按揭供款,經濟有點壓力,故她努力工作,每月收入約4萬元。她曾在今年農曆年前夕,連續兩天工作44小時,賺取7,000元。她坦言,即使X先生沒有出現,她也有信心可以靠自己勞力賺錢,沒有想過要X先生養她,她唯一要求,只是二人相愛。
X太出現 破壞感情
被告說,她在內地做了10年老闆,當初決定做公關小姐,已放下尊嚴和面子,沒想過會遇到跟她談情說愛的X先生。她說:「他很特別,把我當是他女人,我的自尊、尊嚴都有了,我很在乎這段感情。」在X先生的鼓勵下,被告與X先生訂下一年儲50萬元的計劃,但X太太的出現,影響計劃進行,也破壞二人感情,「到最後的結局,(X先生)再一次傷害我自尊。」
案件編號:DCCC624/07
特寫:時而微笑時而飲泣
被告許榮昨日在庭上接受控方盤問,多次稱讚X先生為人有修養,與眾不同;當提及X先生很欣賞其歌藝時,被告在庭上表現得含羞答答,不時低頭微笑,但提到與X先生的關係遭X太太破壞時,便飲泣流涕。
被告作供表示,公關工作需要陪客人唱歌飲酒,要有好酒量和好歌喉。當主控官問她是否有這些技能時,她答道:「北方女孩子可喝一點;X先生舉手舉腳喜歡我唱歌。」說時含羞答答。又說,X先生與她初相識時,已一直在讚她,沒帶半點歧視,令她對X先生很有好感。
但當被告說到要放下尊嚴和面子去當公關小姐時,她邊說邊流淚。提到婚外情被揭發,她的自尊再次被X先生傷害,被控勒索罪的被告語帶無奈地說:「今天的結果就是這樣。」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