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中石化捲入地下錢莊案

中石油、中石化捲入地下錢莊案

【本報訊】內地兩大石油企業──中石油及中石化旗下的深圳分公司,被揭發捲入由香港奇女子杜玲掌控、涉案43億元(人民幣.下同)的地下錢莊交易案。兩家企業均透過地下錢莊的渠道,收取香港公司的加油費。據悉,深圳外滙管理局已召集兩家涉案公司討論處罰問題。

據北京《經濟觀察報》披露,被捲入案件的是中石油旗下的深圳市中油油品經銷公司(簡稱深圳中油)和中石化旗下的深圳石油分公司(簡稱中石化深圳)。兩家油公司之所以涉案,與香港油價貴過內地有關,香港油品含附加稅,每升汽油及柴油較內地分別貴近10元及4元,吸引香港很多公司都向深圳油公司買油。
據報,一家香港公司早在一年前主動與深圳中油達成買賣協議,但礙於深圳中油沒有外滙經營權,無法收取外滙,而香港客戶僅可提供港幣的情況下,雙方同意,香港客戶支付港幣,透過深圳市中恒達貿易有限公司(杜玲地下錢莊所控制的轉賬公司)以人民幣形式存入深圳中油加油站的銀行賬戶上。其後,香港客戶多次在深圳中油屬下的方興達加油站購油。

一日四次轉賬逾37萬

此外,從地下錢莊去年1月至今年5月的轉賬紀錄所見,中石化深圳的名字亦赫然在列,付款方是中恒達貿易公司,收款方是中石化深圳,僅一天內,中恒達就有四次轉賬至該公司,金額超過37萬元。
深圳中油承認正在接受有關部門的調查。但中石化深圳就以書面回覆稱,正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取證,對涉案不予置評。
「我們也不知道那個公司就是地下錢莊控制的啊!我們無法去查那家香港公司的人民幣是怎來的?」深圳中油負責人認為,公司不應該受罰,亦已拒絕接受外滙管理部門提出的處罰,並稱已向上級公司滙報再作定奪。不過,有律師認為,作為企業應很清楚國家實行外滙管制,這是常識,不知情不能構成違法行為的免責。而事件亦反映內地現行外滙管制的漏洞。

在中恒達的轉賬資料中,中石化深圳分公司被揭與其有資金往來,其中一日的金額超過37萬元。電視畫面

換錢手續靈活無限額

根據中國《外滙管理條例》及《刑法》規定,非法買賣外滙,情節特別嚴重者,可被罰違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沒收財產。事件中的直接負責人,可處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香港警務處處長鄧竟成昨出席一公開場合時表示,將與深圳公安聯絡跟進該地下錢莊案,了解可以如何協助。他強調,警方一向都有定期巡查找換店。被問到為何過去未能揭發涉案找換店,鄧竟成表示,警方仍需了解今次個案。
對於地下錢莊活躍於沿海城市,在珠三角設廠的港商佘繼標稱,很多行家偶爾都會光顧地下錢莊兌換人民幣或港幣,銀行與地下錢莊收取的手續費差不多,但勝在靈活,換錢無限額,任何時間,甚至三更半夜,也可以送上十萬廿萬元,港商可以翌日再付款,但相信今次有地下錢莊被搗破,會令港商收斂。

中石油等牽涉地下錢莊案交易流程圖

1〉中石油旗下的深圳中油公司,賣油給香港公司

2〉香港公司以港幣支付中恒達(杜玲地下錢莊控制位於深圳大信大廈的轉賬公司)

3〉中恒達以人民幣支付深圳中油公司

清遠直擊:鄉里多不知奇女子出身

地下錢莊女王杜玲,發迹後向家鄉清遠連山縣捐錢,甚至有一條以她名字命名的「杜玲商業街」,但當地居民對這位奇女子的背景及事迹幾乎一無所知,至於連山縣政府及公安,對記者來訪如臨大敵,派出大批人員監視。
記者在當地逗留兩日,查問過不少居民及商販,他們對杜玲的出身及經歷,基本上並不知曉,只知她是一個有錢人。她被捕的消息,在當地電視及報章並無報道,公安得知有香港傳媒到來採訪,前晚已向記者查問,但未有採取行動。
昨晨有當地宣傳部人員,到記者入住酒店的房間拍門,查核記者身份,他們並詳細查問杜玲事件經過,並指記者非法採訪,需要將拍攝的相片刪除,他們聲言記者不可採訪。
但記者離開酒店時,有一部客貨車、一部私家車及兩部電單車,共10多人跟隨。記者坐電單車往杜玲商業街,抵埗後他們一擁而上,向電單車司機仔細盤查,其餘兩家香港傳媒的記者,亦受到相同對待。本報記者

清遠連山縣杜玲商業街的商販對杜玲的出身及經歷所知甚少。

中石油旗下的深圳中油與香港公司達成買賣協議後,香港公司主要透過深圳中油轄下的方興達加油站(圖)買油。該油站為於深南坪快速路、香港進入內地的要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