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內地女商人聲稱從姑姐獲得一份於1948年存入海外信託銀行1,080億美元(折約8,424億港元)的存款證,及30張由銀行發出等值的古董支票,授權兩名新加坡籍商人來港代為兌現提款,銀行驚聞對方所持文件年份遠較銀行成立年份久遠,許多細則亦不副實,遂報警求助。三名男女否認五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
經理發現假支票
三名被告包括兩名新加坡籍商人WoonKwok-Jin(53歲)、LimBan-hoong(62歲),及中國籍女商人馬萍(32歲),被控於今年4至6月在星展銀行使用虛假文書及虛假文書副本。
控方開案指,首、次被告於今年4月到星展銀行灣仔分行,出示一份海外信託銀行存款證及六張支票影印本,顯示一名叫蘇海蓮的人士,於1948年存入1,080億美元,同時獲銀行發出30張每張面額36億美元的支票,可以隨時兌現,次被告向分行經理指,馬萍為他倆的生意朋友,蘇為馬的姑姐,因蘇年邁,馬又不方便來港,才授權兩人代辦。
銀行經理隨後發現兩被告呈上的支票是假文件,因真支票不會寫上兩個公司地址,最重要是星展於93年購入的海外信託銀行成立於1955年,銀行根本不能於1948年發支票,即報警求助,兩名被告仍多次呈上假文件的副本,至今年6月,銀行應警方要求約被告到總行,成功拘捕三名被告。
案件編號:DCCC58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