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圳公安破獲由女港商杜玲一手經營的地下錢莊案,一年半以來,涉案金額高達43億元(人民幣.下同)。國家外滙管理局數據顯示,該地下錢莊有大量非法資金流入香港炒樓、炒股,分別高達1.3億元及1.05億元。目前,涉案的杜玲已正式被捕。
杜玲夫婦是香港一家滙款公司「中港人民幣找換行」的東主。她自2001年開始經營地下錢莊,總部設於香港,在深圳及廣州各設一個辦事處,客戶涉及全國31個省市,其客戶可在內地存入人民幣,在香港取港幣,錢莊從中收取滙款費用或滙率差價獲利。公安部門今年4月經過兩個月的偵查,6月26日一舉破獲深、廣的辦事處,行動中拘捕包括杜在內的六名疑犯,同時凍結涉案的55個賬戶,共約420萬元,除個人及證券公司外,當中不乏內地知名大型國有企業。而由去年1月至今年5月,經其地下錢莊往來的金額高達43億元。
撿大量銀行卡存摺
公安在深圳總部的交易現場,僅發現小量千元現金,其餘全是身份證(包括香港身份證)和銀行卡等,一共有90張銀行卡,40個網上銀行密匙,存摺67本,用於轉賬的身份證11張。
杜玲經營錢莊手法老到,不靠現金交易,主要用網上銀行形式運作,加上她只做熟客生意,令她多年來避過公安耳目。深圳的地下錢莊交易簡單,只需幾台電腦、電話和傳真,就能從網上銀行直接做轉賬,3分鐘就可以完成一筆交易。據報,炒買港股的客戶,他們只要將人民幣存入地下錢莊,錢莊的香港代理會將款項轉入客人的港股資金賬戶。
中央電視台前晚播出杜玲被公安盤問片段,其地下錢莊平均每日交易額800萬元,最小一筆交易565元港幣,最大一筆近3,000萬元港幣。該錢莊按每筆交易收取0.15%至0.2%手續費,去年至今年5月期間已收取逾千萬元手續費。案件為中共建政以來第二大案,僅次於去年12月新加坡商人在上海涉及53億元的地下錢莊案。
證券行藉此炒港股
內地沿海多個城市的地下錢莊活動均十分活躍,而資金由內地非法流出境外的手法有70多種。當中,許多證券行都會透過地下錢莊炒港股,如深圳一家證券行職員說,內地居民有身份證和地址便可以開辦港股戶口;他前日便辦了15個,由幾百萬到幾千萬元都有。北京一家證券行職員說,開港股戶口金額無設上限。「客戶將美金存入我們戶口,便可以買港股」,兩個小時便轉賬妥當。
地下錢莊女王犯案手法
中國近年破獲的地下錢莊案
11/2007:深圳公安宣佈在今年中破獲由港人杜玲經營的地下錢莊,由去年1月至今年5月,涉案金額達43億元
11/2007:中國人民銀行公佈《2006年反洗錢報告》,06年搗毀地下錢莊窩點70多個,涉案金額約225億元
12/2006:上海宣佈在4月份破獲由新加坡人操縱的地下錢莊洗黑錢案件,涉案金額53億,為中共建政以來最大的地下錢莊案
06/2006:南京3名不法分子涉嫌透過地下錢莊進行非法外滙交易,7年共非法倒滙14億元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話你知:多以非法經營罪判決
中國目前的刑罰中,給地下錢莊定洗錢罪囿於證據的取得:一種選擇是定為非法設立金融機構罪,另一種是非法經營罪。但根據多宗案例顯示,法院多取決於後者,如新加坡人羅懷韜早前因涉53億元,中共建政以來金額最大的地下錢莊案,被判觸犯非法經營罪,判14年監禁,並被驅逐出境。
有內地學者認為,當地經營地下錢莊的刑法和量刑過輕,有檢討的必要,實際上非法經營罪也有瑕疵,因為非法經營罪通常是指合法公司非法經營,而地下錢莊案件中,有的並非合法公司,有的甚至連公司都沒有。而且刑法對非法經營罪的量刑規定為兩個檔次: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