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公司註冊處處長鍾麗玲表示,政府將於明年4月就公司法檢討進行公眾諮詢,當中包括是否將董事職責詳列於法規,是否廢除企業董事,以及利益衝突等議題,作公眾討論;若進展順利,預計有關修訂法例最快2011年可實施。
董事職責立法具爭議
鍾麗玲昨日出席香港董事學會午餐會上稱,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有關公司法規需要作出一次較大型檢討,以配合市場需要。在董事職責是否應詳細列在法規中的議題上,她指相當具爭議性,支持者認為可以有清晰指引,讓董事的操守標準有所依從;亦有意見指若法規只定原則,則每事都由法庭闡釋,需要經常尋求專業法律意見;但反對者則認為,詳列職責法規,將欠缺彈性。
在利益衝突議題上,她指會考慮一系列事宜,例如應否把重大的地產物業交易,交由股東審議通過;同樣一些3年以上的長年期僱員服務合約,是否亦應取得股東同意;以及是否放寬容許上市公司向董事作出貸款等,均會讓公眾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