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br>名醫林鉅津上訴駁回

案件速遞
名醫林鉅津上訴駁回

【本報訊】前立法局議員、腸胃內科名醫林鉅津(圖),01年替患肝癌老翁進行當時新引進的「射頻熱凝法」治療時,導致該病人多個內臟被灼傷壞死致命,遭醫委會裁定專業失當,判罰停牌半年,緩刑兩年,他不服上訴,昨遭上訴庭駁回。
上訴庭引述醫委會的裁決,指林醫生在案發時就「射頻熱凝法」的訓練只局限於研討會、工作坊及用豬肝進行實驗,而老翁的個案屬相當困難,腫瘤位置接近其他器官,醫委會裁定林醫生未有足夠培訓私自進行有關手術實屬合理。至於被裁定「令病人相信自己有處理該手術的專業能力」的控罪,上訴庭指,林醫生是否相信自己擁有做該手術的專業能力,並非構成控罪的元素,只可作求情理由。
案件編號:CACV5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