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br>與妹辱女生姊判感化

案件速遞
與妹辱女生姊判感化

【本報訊】一對分別16及18歲小姊妹認為小五女生偷去衣服,在05年中與另一少女於天水圍商場平台毆打女生,迫她脫衣至僅餘內褲,用手機拍下其受辱短片,女生父親半年後接獲短片於是報警。兩姊妹早前承認兩罪,胞姊張嘉雯(圖)昨被判感化18個月,及接受一年的住院式戒毒療程,胞妹的判刑則押後至本月29日,待裁判官索閱其進一步感化官報告。
署理主任裁判官郭啓安判刑時批評,胞妹寧願到更生中心也不願接受感化的說法不成熟。裁判官指判刑並非如在餐廳點菜,可選吃A餐或B餐,且胞妹需倚賴毒品,根本不能接受感化。
案件編號:FLCC197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