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祖兒祖母涉高買 父親涉恐嚇<br>兩人分別被控 今日審訊

容祖兒祖母涉高買 父親涉恐嚇
兩人分別被控 今日審訊

【本報訊】歌星容祖兒的父親和祖母雙雙惹官非。容父與他的母親今年8月在葵涌一間超級市場購物後,容祖兒祖母被指盜竊當場被保安員截停查問,容父與保安員爭執期間涉嫌恐嚇,超市方面事後報警,警方到場將兩母子拘捕帶署,並分別控以「店內盜竊」及「刑事恐嚇」罪名,案件今日在荃灣裁判法院開審。本報昨晚無法聯絡上容祖兒。

現年27歲的容祖兒,父親容錦輝45歲,他與容祖兒母親余金鳳早在12年前已離異,現時在深圳經營酒吧生意;容祖兒的祖母林慧貞(60多歲),曾是葵興邨一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在邨內可說無人不識,年前她曾被居民指管理法團不力,一度遭近百居民包圍抗議,並驚動警方代為解圍,林慧貞事後否認有關指摘。另外,林慧貞丈夫(容祖兒祖父)早前亦因為代妻出頭,涉嫌打傷一名邨民,事後被警方帶署調查。

兩人超市購物被捕

消息稱,今年8月中旬,容錦輝陪同母親林慧貞到她住所附近、位於葵興邨商場地下面向禾塘咀街的惠康超級市場購物,他們購買東西後離開超市,但超市一名便衣保安員追出,指懷疑林慧貞藏有未付款的貨品,並要求搜查她的攜帶物品。
當時林慧貞堅決否認,母子與保安員發生激烈爭吵。在言語間,保安員指容錦輝出言恐嚇,並將事件向超市經理請示,最後由超市方面報警。
警方到場調查後將容錦輝母子帶署調查,其後事主請來律師到警署辦理保釋手續,及後警方徵得律政司意見,將容錦輝母子正式落案,分別控林慧貞店內盜竊,容錦輝則被控刑事恐嚇,今年8月底兩人被第一次提堂,法庭將案押後至今日在荃灣裁判法院開審。

《祖母》
林慧貞8月中到超市購物時被保安員截查。資料圖片

《父親》
容錦輝與他的母親林慧貞案發時雙雙被捕。《忽然1周》圖片

店內盜竊可囚3年

案發超市姓吳經理昨晚被問及有關事件時表示:「我都聽過呢件事,但係處理嘅員工𠵱家放緊假,所以唔清楚詳情。」本報至昨晚仍無法聯絡上容祖兒或其經理人霍汶希,暫時未取得兩人對事件的回應。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任何人威脅損害他人的人身、名譽或財產,或威脅作出任何違法行為,意圖使對方受驚或作出不必做的行為,即屬犯法,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兩年,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
《盜竊罪條例》第2條則規定,任何人不誠實地挪佔屬於另一人的財產,意圖永久地剝奪其財產,即屬犯盜竊罪,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判監10年,但在裁判法院審訊,最高只能判監3年。
案件編號:TWCC2476/07

《案發地點》
容祖兒的父親和祖母分別被控在葵興邨內的惠康超級市場刑事恐嚇及盜竊。鄭大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