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12歲女性交富家子囚22月

與12歲女性交富家子囚22月

【本報訊】在美國南加州大學就讀工商管理的富家子,回港放暑假時,與12歲女網友開房,並支付2,200元,但事主遭家人發現身懷巨款,追問下揭發事件,警方在被告下榻的酒店拘捕他時,更發現他與一對少女共處一室,他早前在區域法院認罪,昨被判監22個月。

女童獲肉金2200元

法官麥健濤指,涉案女童在網上吹噓性經驗,甚至自願性交,被告劉志翔(圖)隨即與她攀談數周,不斷提出性要求,更在沒有採取保護措施的性交後,給她2,200元報酬,他雖聲稱受事主引誘,但他作為一個受過教育的成年男人,應知道此事不可為,法例保障女童免受性侵犯,即使案件源於女童愚蠢,亦要判阻嚇性刑罰。
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昨求情指,被告為犯案向事主及其家人致歉,他過往一直勤奮向學,在美國常任義工,立志成為會計師或財經分析員,案發時因受事主鼓勵,對性好奇,才會失去自控犯案。
22歲被告劉志翔承認一項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案情指家境富裕的被告自03年留學美國,今年5月以網名「翱翔藍天Hoover@LA」在聊天室結識事主,當時事主大談性話題,自認非處女,被告暑假返港時,便約她到旺角朗豪酒店開房。
被告於今年5月19日與事主性交後,給她2,200元作肉金及來回的士費,事主胞兄發現她突然有錢將欠款償還給他,查問下揭發案件,警方於次日接報到酒店房,發現被告正與兩名分別為15歲及16歲的少女,衣衫不整共處一室。
案件編號:DCCC63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