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老友呃綜援惹禍<br>陳記燒鵝老闆收監

幫老友呃綜援惹禍
陳記燒鵝老闆收監

【本報訊】本地老牌馳名燒鵝店深井「陳記燒鵝」東主陳偉琦,經不起其領綜援過活的老友苦苦哀求,心軟下聘請對方任職廚工,兼協助老友隱瞞社會福利署,騙取逾4萬元綜援金,結果遭廉署揭發。陳偉琦與老友同被廉署起訴一項串謀詐騙罪,昨在荃灣裁判法院認罪,還柙至11月23日判刑。 記者:蔡曉楓

兩名識於微時的被告鄧國坤(37歲),報稱船塢工人,及被告陳偉琦(54歲),為陳記燒鵝海鮮酒家東主,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指他們於04年12月1日至05年10月31日間,串謀詐騙社署,隱瞞鄧國坤受聘於深井陳記燒鵝海鮮酒家,而取得綜援金。裁判官李家齊將兩人還押監房,待索取背景報告才判刑。

舉報員工 反成被告

辯方求情指陳偉琦自小在深井長大,為人慷慨,樂於助人,與鄧國坤「由細玩到大」,雖然他知悉鄧曾兩次犯事留有案底,但看到鄧其後成家立室改過,在對方苦苦哀求下才幫忙「兄弟」,並無金錢利益。辯方續稱,其實陳是報案人,他懷疑有員工收受供應商的賄款,向廉署舉報才揭發本案。事件令陳大受打擊,去年患上抑鬱症,昨向法庭呈上三封由其兄弟荃灣區議員陳偉明、荃灣鄉事委員會主席鍾偉平,及深井原居民代表撰寫的求情信。
辯方指鄧國坤與女友同居,現已有固定收入,不再領取綜援金,對事件感到後悔,願意每月退還有關綜援金予社署。
案情指被告鄧國坤是一名單親父親,與7歲女兒相依為命,他於03年1月開始領取失業綜援,每月獲社署發放6,151元至10,222元不等綜援金,其間鄧須向社署申報任何經濟狀況的轉變,包括就業情況的變動。04年1月至06年12月,社署職員曾五次覆查鄧的個案,但鄧一直聲稱失業及沒有收入。

聘做工人 假單出糧

案發於04年12月,鄧國坤獲陳偉琦聘為廚房工人,每月薪金7,000元,每月分兩期發放,每期3,500元。陳一般會以自動轉賬或支票出糧予員工,由於鄧向陳表示領取綜援,要求陳協助他向社署隱瞞廚工的收入,陳遂答應在支付薪金時作出特別安排。
陳偉琦指使陳記一名買手向雜貨店經營者索取一叠空白售貨單,陳於是吩咐酒樓樓面在售貨單內填上數項食物,而貨物金額則與鄧國坤每期工資相同,鄧會手持這些假單向陳記的收銀員收取同等金額的現金,並一直以此方式支薪。
鄧國坤在案發期間未有向社署申報其收入,否則應被扣減合共46,410元綜援金,至今年5月9日,陳偉琦向廉署承認協助鄧作出違法行為,翌日鄧才通知社署因已就業退出綜援計劃。
根據現行法例,串謀詐騙罪行最高刑罰為判監14年,由於本案在裁判法院處理,判刑上限為監禁3年。
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說,只間接認識陳記老闆,而且陳較少出席全港業界會議:「佢主要都係睇住深井嘅生意。」
案件編號:TWCC3345/07

綜援漢串謀陳記老闆詐騙示意圖

1)被告鄧國坤03年開始申領失業綜援

2)鄧國坤多次哀求老友兼「陳記燒鵝」老闆陳偉琦聘請他工作,並替他向社署隱瞞其收入,陳顧念舊情答應

3)陳在案發期間給鄧假售貨單,着鄧向收銀員拿錢,實際是向鄧出糧

4)今年中,陳偉琦懷疑有員工收受供應商賄款,向廉署舉報,不料被廉署揭發本案

資料來源:案情撮要

村民常獲接濟
「佢好心做錯事」

【本報訊】「陳生好心幫人喎,法官唔會判佢坐監啩!」深井新村的村民,昨晚對陳記燒鵝老闆陳偉琦被告上法庭議論紛紛,有人向記者說:「深井三條村好多人打過陳記燒鵝嘅工,我哋諗佢都係出於好心先至做錯事。」

出句聲可以開工開飯

深井新村村民向記者說,陳偉琦早年與九名兄弟姊妹夾份經營陳記燒鵝。村民說,陳偉琦為人豪爽,村民若無工開,生活拮据,只要出一句聲,立即可以去陳記開工。「陳生仲話,邊個冇飯開,隨時都可以去陳記黐餐。」他說。
案中騙取綜援的被告鄧國坤,其兄長鄧國虎則在家中向記者說:「我細佬係迫於無奈先至去求陳生請佢,𠵱家都覺得好後悔。」他說,弟弟以前做水電技工,六年前離婚後與女兒靠綜援過活。因為生活開支大,被迫去陳記做散工。
「其實成件事都係因我而起。」鄧國虎說,去年他獲聘在陳記當買手,但老闆懷疑他用假單呃公司,於是向廉署舉報。「ICAC查查吓,查到佢請我細佬呢單嘢。」他說,弟弟在事發後已沒領取綜援,現在一家船廠任油漆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