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屯門黑底猛人「大鼻奀」險遭槍殺案,經13日審訊後,四名涉嫌有份策劃槍殺行動及窩藏罪犯的被告,經陪審員退庭商議近六小時後,裁定其中兩人串謀謀殺罪名成立,押後至今日作求情陳詞,明日判刑;案中被指黑社會「阿公」輩的首被告則獲判無罪,而另一名17歲被告亦獲裁定協助罪犯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記者:陳詠詩
高等法院陪審團宣佈裁決一刻,四名被告均屏息靜氣。首被告洪培慶(42歲)、次被告鄧旭輝(30歲)及第四被告施敬國(33歲)同被控一項串謀謀殺罪名,首被告最先獲五比二裁定無罪,即時鬆一口氣,身旁的次被告及第四被告分別以六比一及七對零裁定罪成,兩人登時面如死灰,次被告雙腿一軟,頭部輕敲到犯人欄透明膠板上,再跌坐在座位上,其家人見狀不禁在庭上嚎哭。
事主乘勢打退槍手
至於第三被告黃棟(17歲)早前已獲裁定非法管有槍械罪名表證不成立,只餘下一項協助罪犯罪名。在陪審團宣判前,第三被告父親表現得相當自信,蹺起雙手帶笑等候結果,兒子最終獲一致裁定無罪,他笑得更開懷,其餘家人亦大呼一口氣。其父事後在庭外高興地表示還了兒子一個清白。
案發於去年6月12日凌晨時分,有黑社會案底、外號「大鼻奀」的事主鄧沛全(50歲),在屯門良田村「老友記」士多「睇波」時,突然遭人以槍指向頭部,但槍手因卡彈未能射出子彈,事主乘勢打退槍手。控方槍械專家估計,槍支當時被調至安全模式,即使已上膛亦不能發射。
控方主要依靠特赦證人陳梓謙(19歲),陳指槍殺行動由案中被告於去年3月開始策劃,殺人目的是首、次被告要鏟除另一幫同屬屯門區的新義安勢力,奪取紅油及白粉地盤,次被告出錢,陳與另一名在逃的「大佬」紀世豪有份籌備,亦找來熟悉內地的第四被告,聘得殺手「師傅」與紀一同行動,惟師傅最終因卡彈而失敗。
陳亦指,首、次被告為社團內「阿公」輩,但辯方則指陳誣告,首被告更指不認識陳,首被告最後獲裁定無罪。
至於被指在行動失敗後,曾窩藏陳及紀在家中的第三被告,辯方指他並不知兩人犯案,最後亦獲判無罪。
案件編號:HCCC6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