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案情透露,歐文龍既可在工程競投中指示下屬選取中標者,又可在工程爛尾後再批合約枉花公帑,並且從中漁利。澳門立法會議員指出,這不僅反映了官場貪風盛行,也顯示了制度上的紕漏。然而即使在巨貪案「爆煲」之後,澳門政府仍然拒絕修例杜絕貪官。
議員無權過問撥款
控罪指出,歐文龍經手批出的多項工程合約,都是不合常理的,例如西灣大橋及澳門科學館的建造及維修合約,中標者不是有嚴重工業意外的劣績,就是有工程延誤的不良紀錄。但似乎一宗又一宗反常態的批約個案,都無礙歐文龍繼續他的作風。
立法會議員區錦新指出,本案披露的問題,澳門工程界耳熟能詳,即使曾經引起私底下的不滿,最終還是沒有人公開發聲炮轟,是因為當局有辦法另行安撫那些不公平落選的投標公司。於是積習成風,變本加厲。
造就貪污,一方面是官員取巧,另一方面是制度縱容。舉例說,東亞運動會一項電子螢光幕的工程招標,九間公司競投,其中七間開出少於2,000萬元的標價,結果卻由一間造價5,000萬元的公司投得。合約是公開競投的,但官員一樣可以與友好投標公司「通水」,讓他洞悉各項評分比重,因而擊敗其他開價低得多的公司。
工程爛尾加錢補鑊
澳門立法會的權力遠低於香港立法會,譬如本案揭露的關閘邊檢大樓問題,歐文龍在工程爛尾後,竟然仍向通利建築發出修補合約,加錢給對方補鑊。區錦新說,澳門立法會無權過問這些撥款,澳門政府也無意糾正這些漏弊。
立法會早前已經要求政府堵塞法例漏洞,卻被特首何厚鏵以行政主導為理由,一口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