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現役警員涉嫌在上水及元朗兩間找換店藉詞調查假鈔案,企圖騙取共15萬元人民幣,涉案警員被控盜竊及企圖盜竊兩罪,昨在粉嶺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申請押後,待警方調查被告有否另涉同類案件及安排認人手續,案件押後至11月19日再提訊。
30歲被告陳保龍被控於今年10月22日,在上水新發街金運來找換店偷竊9萬元人民幣,並於10月30日在元朗青山公路金城找換店企圖偷竊6萬元人民幣。被告暫毋須答辯,辯方表示,被告可提供1萬元現金作保釋,不離境及定時往警署報到,但申請遭拒,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圖再騙另一找換店
控方昨在庭上透露,被告在首間找換店出示警員委任證,表示調查假人民幣案,着職員將9萬元人民幣放入證物袋內,並叫職員簽名作交收,隨後乘職員往如廁逃走。其後,被告以同樣手法在另一間找換店犯案,着職員將6萬元人民幣放進證物袋,但職員有所懷疑查問,他取回證物袋瞬即離去,職員報警。警方拘捕被告後,在其住所撿獲證物袋。
案件編號:FLCC30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