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薰油縱火男子罪成候判

香薰油縱火男子罪成候判

【本報訊】一名原任地盤工人的父親,轉職香薰傳銷後,與家人關係轉差,去年底與14歲女兒發生齟齬後,涉嫌將香薰油倒在地上縱火,導致自己及女兒均被燒傷,高等法院七名陪審員昨退庭商議逾四小時,以五比二裁定其一項罔顧他人生命而縱火罪名成立,還押至本月26日,等候心理報告才宣判。

辯稱打翻香薰油

51歲被告龔伯富,被控於去年12月12日,在太子道西利泰大樓住所內,將香薰油倒在地上,再點燃報紙縱火,當時14歲女兒曾指摘父親「你要死就自己跳樓死」,18歲兒子亦責父「係你自己俾人呃晒啲錢先㗎。」被告妻子則在客廳熟睡。不過,被告否認曾與子女爭吵,亦否認縱火,辯稱更換已點燃的香薰油時,遭女兒碰倒打翻香薰油致着火。
案件編號:HCCC14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