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交所(388)與證監會仿效內地A股市場做法,落實把新股的初步招股書上載於港交所網站,明年1月1日起以試驗計劃形式推行,新股與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均包括在內,以改變現時機構投資者優先取得初步招股書的不公平情況。
港交所上市科主管韋思齊表示,上市公司以電子方式與股東和投資者溝通日趨普及,新措施讓機構投資者與散戶公平地接收新股資訊。
試行三月再檢討
所有於明年1月1日後遞交上市申請的新股,都要參與試驗計劃,證監與港交所將於試驗計劃推行三個月後作檢討,若沒有重大缺陷,便會修訂上市規則,正式推行。現時,當港交所上市委員會進行聆訊,批准一隻新股上市後,包銷商會先向機構投資者寄發新股的研究報告,讓基金經理大概了解公司的生意和財務情況。開始正式推介時,便會向他們派發初步招股書,讓他們優先閱覽;而最終派發予廣大投資者的招股書,內容基本上與初步招股書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