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自己的實力,照鏡無用,看看自己的對手就知。
若你的competition是李小龍、拳王亞里、東邪西毒,你的武功想必也不簡單;但若你的對手是落選亞姐、沙頭角之花、汕尾俏嬌娃、二打六三打七大姑媽,相信你都靚極有渣。這種自我價值估量比喻,放諸戰場市場商場職場情場,皆準,畢菲特不會睬你深井股神,微軟的對手不會是灣仔電腦廣場,大家球場不同。和你爭長短的,某程度反映你的質地。瑜與亮,才是對手;轟天炮對鑽地鼠,電影片名和對聯才有,現實,欠奉。
如果你的對手、對手們,還要合縱連橫聯盟結黨勾搭外部勢力對付你,噢,你不必驚訝、亦無需詫怒,而是值得燒炮仗慶祝,起碼pop一支DomPerignonRoseVintage1996飲得杯落,勉勵一下自己都幾勁。君不見上周Google要策略性和MySpace及Bebo(英國的No.1網站)組隊,以其名為"OpenSocial"的社交APIs(ApplicationProgrammingInterface)與MySpace雙劍合璧,抗衡Facebook的F8平台。這宗姻親結誼,牌頭以Google及MySpace兩路大軍掛帥,但細看內容,"Goo-Space"夢幻聯軍,還徵召到Friendster、Hi5及軟件製造廠Oracle和Salesforce等等歃血為盟,頗具八國聯軍黨同伐異意味,可知Facebook的和平崛起威脅,令天下群雄有多寢食難安腳震心寒,什麼遠交近攻聯俄容共諸如此類的兵法急急如律令擲出來誅剋Facebook,如馬克思所言:利益一致,目標自然相同。
Facebook的必殺技,是約半年前果敢使出的一招:開放平台。任由outsidedevelopers盡情利用自己的社交網絡去創建、去發達,結果令天下能人異士歸心自動獻身,有容乃大地任百花在自己的土壤齊放,這一招證明是萬佛朝宗,雖然業界曾經橫眉悍對O晒嘴又怕又罵,但現在,裙拉褲甩抄唔切。"Consumergeneratedcontent"之外,絕世武功是"outsiderdevelopersmadetools",那潛力是無限的。現在"OpenSocial"忙不迭販賣"Open",因為開放政策下,天就是界限。
9年前,本人被友好游說了半年,終奮不顧身毅然由跨國廣告公司DentsuYoung&Rubicam的高薪厚職(20多歲,身居亞太區AssociateCreativeDirector都算難放棄?),憑傻勁跳入未知又未太熱的科網世界,在我們創業特攻小隊的角色扮演,我被分配一支好籌,負責寫businessplans及到各上市公司、相關顧問投資水喉present我們自以為是的概念,因為本人算懂點英文及在廣告生涯中慣戰各企業大班大姐和到球場般大、有回音的會議室站在場中賣橋做箭靶云云。我當時的廢話包括:「如果互聯網有如電視的話,它的收入就100巴仙全靠廣告;如它像收費電視,則是多元收入渠道包括月費、廣告費、Licensing甚至merchandising都是賺錢之道。傳統報紙,則賺售價加廣告收入。但互聯網是"itsowndigitalbeast",不能亦不應以既有媒體來詮釋,它不單集所有媒體於一身,更具有機繁殖能力,所以可以肯定的,是它需要並支援multiplerevenuestreams,與其焦慮於如何去把它定性定義,倒不如容許某種自發性生長。」結果,什麼ArthurAndersen、MooresRowland、Deloitte及Lycos等等等等之中,有人認為離經叛道冇前途,也有「識貨者」令我們嘗到上市公司以巨額入股我們公司的美味。(當然後來也轟轟烈烈地享受過科網爆破的PK)
現在那麼多人活於網上、社交也盡在網上,優秀的網站就如一個繁榮的城市,那麼搞好基建、積極不干預,任市場自己生滅,可能正是王道。講締造社區的,已知與其以有形之手actlocal,不如努力讓地方力量真正投入"belocal"。
Facebook認同互聯網的精髓在「自由、免費、共享」,如何善用,各自修行。基於「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圍攻它,是商場的文明野蠻與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