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東華三院的調查發現,購物狂的消費主因包括「覺得物品便宜」、「物品減價、有折扣或回贈」、「覺得購物可以紓緩情緒及壓力」及「購買的物品可令自己更靚」。不過,研究發現約42%的「購物狂」有情緒病或精神問題,逾50%人於發現自己有過度消費的習慣前,已接受該些情緒及精神問題困擾,平均患病期為5年。
調查顯示,購物狂常感到徬徨、急躁,容易自責或責怪他人。他們自我形象低落,社交關係欠佳,部份更有自殺念頭。東華三院健康理財家庭輔導中心主任梁翠環說,欠債者可以求助社會服務機構,由社工找出失控消費的由來,例如家庭壓力、情緒問題等;透過改善生活習慣,重新規劃開支預算,減低再次欠債的風險。
70%購物狂收入低
在已發現的「購物狂」中,男女比例約為2:8,大部份人均為未婚人士,其中近70%平均收入在1萬元或以下,屬低收入人士。
根據初步研究所得,飲食及衣服為最多人選擇的消費項目,其次為娛樂、化妝品及手袋等物品。近半人最少每月購物兩次,平均花費近600元。
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副教授黃富強說:「雖然每次使費睇落去好似唔多,但因為大部份人都係低收入人士,所以其實佔咗生活費好大比重。」
購物狂特徵
特徵:常感到徬徨、急躁、自責或責怪他人、自我形象低落、社交關係欠佳、有自殺念頭
年齡:30-39歲(32.66%)、40-49歲(26.19%)、20-29歲(25.91%)
收入:5,000至10,000元(31.57%)、10,000至15,000元(25.73%)、5,000元以下(24.36%)
解決方法:債務重組(50.09%)、破產(40.42%)
購物主因:
1〉覺得物品便宜
2〉物品減價、有折扣或回贈
3〉覺得購物可以紓緩情緒及壓力
4〉購買的物品可令自己更靚
資料來源:東華三院健康理財家庭輔導中心主任梁翠環、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副教授黃富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