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警方槍殺巴西青年梅內塞斯(JeanCharlesdeMenezes)案,法院前天(周四)裁定倫敦警方違反一項健康及安全條例,罰款17.5萬英鎊(283萬港元)及支付38.5萬英鎊(約622萬港元)堂費。對於沒有任何一名警員要為事件負上責任,梅內塞斯的家人十分不滿,誓言會繼續尋求公義。
向無辜者轟七槍免責
倫敦警察2005年7月22日懷疑梅內塞斯企圖發動自殺式炸彈襲擊,向他的頭部開七槍把他轟斃,事後證明他是無辜的。倫敦中央刑事法院前天裁定倫敦警察局要罰款56萬英鎊。涉案的警員則因為「證據不足」,毋須負上責任。
巴西外交部讚揚裁決,認為已顯示了這事是警方的責任。但梅內塞斯的親人則忿忿不平,認為罰款「並不足夠」,「我們會繼續戰鬥,取得公義」。
英國兩個主要反對黨與傳媒均促請倫敦警察總長布萊爾(IanBlair)引咎辭職,讓警隊重拾聲譽,但布萊爾堅拒下台。
法新社/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