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回大角嘴灣仔四街<br>以象徵式地價批予市建局重建

政府收回大角嘴灣仔四街
以象徵式地價批予市建局重建

【本報訊】地政總署昨日刊憲,宣佈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收回位於大角嘴福全街/杉樹街及灣仔茂羅街/巴路士街的土地,以便批予市區重建局推行舊區重建工作。受影響居民與商戶需於90日內遷出,若不滿按舊樓市值來計算的賠償金額,又未能跟地政總署達成協議,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仲裁。
市建局發言人表示,現時福全街/杉樹街的重建項目內仍有7個商戶及8個住戶未遷出,茂羅街/巴路士街的重建項目則仍有1名業主的個案在處理中;兩項重建的土地面積分別是560平方米及785平方米。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有關物業將於刊憲90日後自動歸政府所有,政府會以象徵式地價批予市建局進行重建工作。

賠償呎價約$4100

市建局打算將福全街/杉樹街項目作混合用途發展,包括商業及住宅;茂羅街/巴路士街項目則活化作文化及商業用途。
受影響業主若於90日內同意遷出,將獲市建局先前提出的收購價補償,以福全街/杉樹街項目為例,呎價約4,100多元,並可按情況獲發特惠津貼。
若業主90日後仍拒遷,地政總署將在三至四星期內,以有關舊樓的最新市值提出新收購價,業主仍拒絕接受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仲裁,要求一個合理賠償。一旦仲裁敗訴又拒絕遷出,可能面臨政府強行上門迫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