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個孩子來自三個父親,同一屋簷下生活,這家庭的16歲兄長,聲稱看過色情光碟後,一時喪失理智,闖進睡房強姦同母異父的14歲妹妹,令妹妹懷孕誕下孽種。當時警方未能得知男嬰的父親是誰,事隔兩年,妹妹因家庭問題,怕同母異父的弟妹有危險,向社工和盤托出,揭發此案。中七畢業等候大學取錄的兄長,終難逃法網,昨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強姦罪名。 記者:梁瑞珮
現年19歲的被告昨身穿白色恤衫,面容憔悴,神情嚴肅,樣子較同齡的年輕人滄桑;其母親正懷孕,腹大便便到庭旁聽。
主控官透露,受害女童現入住一間婦女中心,警方已向法庭申請保護令,等候索取福利主任報告,兩歲男嬰則交社署照顧。
官質問警方有沒有跟進
暫委法官潘敏琦表示,明白被告的家庭環境較複雜,但追問女童在醫院誕下男嬰時未足16歲,當時警方究竟有沒有跟進調查?為何延遲至今才申請保護令?法官下令控方提交進一步資料,將案押後至本月16日宣判,索取被告的背景、教導所及心理報告,以及女童的福利主任報告。
控方解釋,警方曾調查本案,惟最終受監護人施壓下,投訴終被撤銷。警方一度懷疑有人涉妨礙司法公正,但因事隔太久,無法跟進。至今年5月,女童因怕同母異父的弟妹可能有危險,接受社工查詢時,始透露遭兄性侵犯。該家庭因其他糾紛,警方曾多次介入,社署亦有跟進。
然而,辯方指出,當初母親得悉女兒懷孕,女兒吞吞吐吐,及後才說出經手人是被告,但因女兒讀中學時有男朋友,母親對女兒所說持半信半疑態度;至女兒誕下男嬰,是母親報警,希望查清楚真相,從無向女兒施壓。
受害妹妹希望輕判哥哥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學業成績良好,犯案時年僅16歲,因中學時期性教育不足,對性知識貧乏,在性好奇驅使下,問同學借色情光碟觀看,案發當日,被告看過10多分鐘色情光碟後,難以控制情緒,結果犯下彌天大禍。
大律師並呈上被告寫給受害妹妹的信,指事件令他受盡良心責備,十分後悔,連考試也不能集中精神,但他承諾在出獄後,必會對妹妹母子倆作出補償。而妹妹亦致函法官替被告求情,形容被告是「我最愛的哥哥」、「愛護弟妹」,指稱因母親管教嚴格及家庭環境出現轉變,加上讀書壓力,導致被告犯案,她已原諒被告,希望法官看她與被告16年的兄妹情份上,輕判他。
「唔知點解做出呢啲事」
案情指,被告與母親及三名同母異父的弟妹居於東涌。04年聖誕節假期某天下午,14歲的受害女童正在房間午睡,突然發現被告壓在她身上,女童叫他走開不果,被告繼而將她侵犯。完事後,被告還從她的頸項沿着身體向下吻了約一分鐘。
至翌年3月,受害女童發現自己懷孕,五個月後並誕下男嬰。直至今年5月底,被告遭警方拘捕,他在警誡下說:「我都唔知點解會做出呢啲咁嘅事!」經DNA驗證後,被告極可能是嬰兒的生父,而嬰兒一切正常。
案件編號:HCCC213/07
受害妹妹為兄長所寫求情信
致法官:
本人XXX自小與哥哥一同長大……,經歷開心與失落的事情,記得我還年幼的時候,家教甚為嚴格,特別注重成績和操行,但當時我的成績都十分惡劣,每當收到默書簿或成績表後,我必定要受責罰,可以置身事外的哥哥每都會陪我受罰至深夜,這個就是我最愛的哥哥。
雖然時間飛逝,但哥哥對我的疼愛亦無變,由於家裏的兄弟姊妹較為眾多,在分物品的時候經常都會出現分不均的情況……,哥哥都會把好的東西先分給我們。
哥哥的為人就是這樣疼愛弟妹,哥哥自小十分聰明,成績優異,亦十分尊敬長輩,孝順父母,愛護弟妹……,但可能是母親的管教較為嚴格而且家庭的環境亦開始轉變,令哥哥的情緒和對弟妹的態度轉變了不少,再加上讀書的壓力,導致哥哥做了一些不能補救的事情。
哥哥已經受到應有的懲罰,我亦都原諒了他,懇請法官能藉着我和哥哥十六年的兄妹情,和以往哥哥對家庭的付出,給予他改過的機會,並給予輕判,讓他早日返回社會。
XXX上
註:以上為信件撮要
資料來源:法庭
兄姦妹產子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