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偷兄名錶 官稱必判監

弟偷兄名錶 官稱必判監

【本報訊】因過度揮霍欠下逾10萬元卡數的青年,為還債淪為家賊,偷去兄長5隻名錶及外幣,總值逾21萬元。他犯案後更故弄玄虛鑿毀門鎖,佈下爆竊假局,直至警方在當舖尋回失錶破案。青年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主任裁判官郭偉健斥責被告處心積累犯案,他雖獲兄長原諒代寫求情信,但法庭不容許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表明會判監,現將被告還柙兩星期,待取閱報告始判。
被告宋治榮,25歲,任職文員,被控於上月4日在屯門大興花園寓所,偷取勞力士、伯爵、愛彼、積家及格拉蘇斯蒂等5隻名錶,以及90英鎊、290新加坡元及12,000韓圜,總值211,869元,皆屬其兄所有。

赴澳賭錢「博一博」

律師求情指,被告月入9,000元,因消費過度,欠下逾10萬元卡數。他將其中兩隻名錶典當得款2萬多元,惟不夠還數,遂往澳門賭錢「博一博」,最後敗北。被告恐被家人責罵不敢披露欠債,兄長現已原諒他,並代寫求情信,被告亦承諾分期攤還欠款,盼可輕判。
案發當日早上9時許,被告致電報案指住所遭爆竊失去一個LV手袋,兄長則被偷去5隻名錶及小量外幣。警方事後在當舖尋獲積家及格拉蘇斯蒂兩隻失錶,發現為被告取往典當,遂將他拘捕,被告承認做家賊,鑿爛門鎖,又自製被搜掠痕迹。案件編號:TMCC40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