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採訪車案罪成獲輕判<br>竇唯免刑事處罰

燒採訪車案罪成獲輕判
竇唯免刑事處罰

「罪名成立免予刑事處罰?那就去燒車吧!」女歌星王菲的前夫、內地搖滾樂歌手竇唯,因涉去年5月在北京大鬧報館並燒車一案,昨日在宣武區法院遭判處刑事毀壞罪名成立,但法院竟以情節輕微為由,免除他遭受刑事處罰。有內地市民在網上留言,直指內地法律不公,即使是過氣名人,做壞事都能免責!!

北京《法制晚報》報道,身穿便服的竇唯,昨日上午9時去到宣武區法院聽取判決。到庭採訪的記者形容,竇唯全程保持沉默以及沒有任何表情。

以毀財物6000元量刑

法庭在宣讀竇唯控罪時,指他涉嫌去年5月10日,因不滿《新京報》多篇指他感情生活糟糕、經濟拮据的娛樂新聞報道失實,憤而大鬧該報社辦公室,砸毀電腦之餘,並放火焚燒門外一輛採訪車,合共造成7,023元財物損失。
由於內地法庭在審理刑事毀壞案時,一般會以被告造成損失在5,000元以下,作為量刑輕重的標準,竇唯的辯護律師認為控罪中的財物損失部份估價過高,對竇唯不利,遂提出異議。法庭研究控辯兩方的證據後認定,竇唯當日毀壞報社財物所造成的損失應為6,000元,刑事毀壞罪名成立。但有鑑於犯案情節輕微,而竇唯在案發後主動報警自首,並已作出賠償,法庭遂免予他遭受刑事處罰,當庭釋放。

民眾:變相縱容任意妄為

不少內地民眾都不滿有關判決,紛紛在網上留言批評,法庭這樣判是變相縱容竇唯任意妄為。其中,網易廣東網友說:「我很懷念毛主席!那個時候誰會這樣張狂!」也有網友力撐竇唯,認為「法律也要講人情,宣佈有罪也是一種懲罰啊!」
本報記者

王菲與竇唯的婚姻僅維持三年,在1999年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