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報求減罰款被拒<br>官指經營模式有問題

成報求減罰款被拒
官指經營模式有問題

【本報訊】自稱每月出現虧損的《成報》,早前承認45項拖欠強積金供款、欠薪及沒有給予員工有薪年假等罪名,被判罰款22.8萬元。《成報》因無力繳交罰款,要求將罰款減至4.5萬元。裁判官昨指,《成報》管理不善,經營模式有問題,又沒有將繳交罰款作優先處理,故否決其覆核申請,維持原判,限定《成報》要在12月28日前付清22.8萬元罰款。
觀塘裁判法院裁判官周燕珠指,《成報》寧每日以7.5萬元外判印刷工作,及每月付24萬元倉租,都不肯一次過繳付100至200萬元,維修丟在貨倉的印刷機,反映《成報》經營模式有問題。自稱有很多「街數」要繳付的《成報》,亦沒有將繳交罰款作優先處理。
案件編號:ESS12081-107、15496-8、17287-91、KTS2080-4、7426-4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