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保護海港協會反對政府的灣仔臨時填海工程,認為工程對維港造成破壞,牴觸《保護海港條例》的立法原意,遂提出司法覆核,法官認為事件具重要性,但得悉臨時填海工程仍需時呈交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審批,才向立法會申請撥款,故將司法覆核聆訊定於明年2月4日展開,讓保護海港協會及政府均有充份時間準備。 政府於今年7月刊憲,公佈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工程內的臨時填海項目,待將來的中環-灣仔行車隧道路段建成後,分階段把整個臨時填海區移除,引起保護海港協會尋求司法覆核。 案件編號:HCAL1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