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條文將替律師在庭上劃下言論的底線,令中國有更多維權律師及異見人士入罪。」香港法律專家王友金,對於中國將在明年6月1日實行新的《律師法》,新增律師在庭上發表「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將被追究責任的條文,作出譴責。新規定引起中外法律界人士的炮轟:這是中國司法的倒退!
全國人大常委會前日通過了修訂的《律師法》。1996年頒佈的中國的《律師法》原規定,律師在法庭上的言論不受追究。但最新修訂的《律師法》作出了新的修訂,規定律師不得發表危害國家安全、惡意誹謗他人和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言論。否則,輕者罰款停牌,重者會構成罪行,被追究刑事責任。而律師若獲悉當事人準備、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事宜,亦需要上報。
庭上危害國家言論可被追究
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中國法制研究計劃研究員王友金在接受本報採訪時稱,中國政府不准律師在庭上發表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將令律師在庭上的發言自由大受限制,尤其是接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案件的律師,在庭上替被告辯護時,必然會發生涉及國家安全的問題。至於,律師獲悉委託人準備或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事需要上報的規定,他認為,這根本是灰色地帶,萬一當事人入罪,代表律師隨時會被當局利用此條文指控為知情不報。
不過,曾替新加坡《海峽時報》前中國首席特派員程翔,就間諜罪在內地辯護的律師何培華,在接受本報電話訪問時稱:「那一個國家的律師也不可能在法庭發表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在美國也不可以;就案子辯護,跟發表危害國家言論是兩碼子的事,辯護過程是不會存在危害國家的問題,像程翔那麼敏感的案子也沒有問題。」對於律師獲知當事人準備危害國家要上報當局的條文,他稱:「為了維護國家安全、人民安全,雖跟律師專業有衝突,也應這樣做。如果有美國律師知道拉登(恐怖大亨)要派人去炸華盛頓,也應該報告吧!」
而旅居英國的前中國律師許北方稱,這是一個司法的倒退,甚麼叫國家安全?如果只籠統這麼一說,將來任何言論都可以變成危害國家安全。內地律師楊在新批評,新法例只會讓當局隨心所欲地抓捕律師。
網民質疑「還是屬於人制」
內地網友更質疑:「甚麼是危害國家安全的辯護意見?為間諜辯護本身不是嗎???」「有限制,不夠法制,還是屬於人制!」更有網友提出:「假設林彪的案件發生在今天,為林彪辯護危害國家安全嗎?」
本報記者/自由亞洲電台
內地新修訂《律師法》主要內容
‧在庭上發表的辯護,不受法律追究;但發表危害國家、惡意誹謗他人、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言論除外
‧在執業活動中,知悉委託人準備或正在實施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等訊息,應及時上報
‧有權會見疑犯、被告了解案情,不需經司法機關批准
‧會見疑犯、被告時,不會被監聽
‧有權查閱、摘錄和複製案件有關的訴訟文書及案卷材料
‧首次明確允許個人開辦律師事務所及相關規定
‧應履行個人法律援助義務
資料來源: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