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任地盤工人的男子轉職香薰油傳銷後與家人關係轉差,去年底他與14歲女兒就錢銀問題爭執,涉將幾瓶香薰油倒在客廳地上,女兒指摘父親「你要死就自己跳樓死」,父親感到不獲關心,點燃報紙縱火,幸火勢及時救熄,但父親與女兒同告燒傷,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
52歲被告龔伯富,被控於去年12月12日,在太子道西利泰大樓住所內縱火,危害女兒生命及罔顧財產受損。控方指涉案單位為被告以150萬元一筆過購入的物業,與45歲妻子、一對18歲孖仔及14歲女兒同住。
控方開案指,被告與妻子同為地盤工人,被告於去年6月轉職香薰油傳銷。家人認為是騙局曾勸阻被告,被告要家人不要阻他發達,更要妻子借10萬元做生意,妻子不勝其煩,借出6萬元。自此家人關係不愉快,被告亦沒有再繳交家庭雜費及家用。
「要死就自己跳樓死」
事發當晚約11時,被告曾將一叠賬單交予大孖,着他吩咐細孖交費,其間女兒發現電話線被截,於是向被告索錢。女兒其後發現被告將香薰油倒在客廳,指摘父親說:「你要死就自己跳樓死」。
女兒昨供稱,當時被告曾表示無人理會他感受,再倒香薰油在地上,點燃報紙縱火,女兒及大孖及時將火救熄,被告面部、身體及雙腳30%二級燒傷,女兒則雙耳及雙腳2%二級燒傷。
案件編號:HCCC14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