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blog:化妝品開封後要盡快用

消費blog:化妝品開封後要盡快用

小妹呢幾日唔想見人,早前塗咗啲面霜,唔知點解搞到塊面又紅又腫;面霜生產日期係舊年,保質期三年,有排都未過期,估唔到出事,梗係要同消委會啲老友投訴。
點知老友反問我樽面霜開封咗幾耐。哦,都有成年嘞。老友話,咁唔怪得啦,雖然樽嘢未過保質期,但一開封就同保質期無關,都有可能變壞。所謂保質期,係指產品開封前嘅保存期。至於開封後使用期有幾長,歐洲嘅產品根據歐盟化妝品指引規定,有標示開封後嘅使用期,但香港冇法例規定,產品標籤只有保質期,冇開封後嘅使用期。
咁即係點呀?老友話,咁就要自行判斷開封後嘅使用期,一般嚟講,化妝品開封後嘅使用期長短視乎幾個因素,防腐劑含量少或不含防腐劑,開封後使用期只有1至3個月;產品主要用喺眼部如睫毛液,使用期較短只有約6個月;瓶口越大,產品與空氣接觸機會較大,使用期約6個月,瓶口較小如牙膏,使用期達24個月。如果成日用手直接刮取化妝品,產品被污染機會較大,使用期會較短,與其他人共用,產品壽命更短。
老友話,如果發現產品有變色、發出異味、油水分離咁,就唔好用。每次使用化妝品前要洗手,或用膠棒刮,用後盡快關緊瓶蓋,唔好被太陽曬,化妝品壽命會長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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