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家子與12歲女性交候懲

富家子與12歲女性交候懲

【本報訊】就讀於美國南加州大學的富家子,趁回港度假,相約一名於網上相識的12歲女童到酒店進行性交易,完事後付上2,200元肉金。富家子昨日認罪,法官明言案件非常嚴重,即時將他還柙,待索閱心理專家等報告,下月12日判刑。
現年22歲的被告劉志翔,昨於區域法院承認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並由資深大律師駱應淦等三名大狀代表。控方今年5月提堂時,曾透露富家子涉嫌「買初夜」,被捕時又與兩名少女衣衫不整待在房內,懷疑有人「玩3P」,惟昨日案情中卻未有提及,法官麥健濤遂要求控辯雙方解釋。控方指未有證據顯示被告徵求處女,辯方則指被告承認被捕時,酒店房內確有兩名女子。
辯方求情稱,被告父母均從商,生於廣州的他在當地有一固定女友,他留學美國攻讀財務及會計,成績優異,事後深感後悔,情緒低落,一度打算自殺。
女事主曾舉家移民加拿大,其後回流,父母離異,與母親及兄長留港生活,經常於網上與陌生男子談論露骨話題。至於肉金花了大半借給朋友,餘下的用於耍樂。
案情指,被告以「翱翔藍天Hoover@LA」為網名,於互聯網認識就讀中一的12歲女事主,今年4月底開始討論性話題,事主自稱與前男友有性經驗,被告則邀約事主上床。

付$2200肉金連車錢

至5月19日,事主於朗豪酒店與被告性交。完事後,被告向事主付上2,200元,作為肉金及來回的士費。事主回家後,遭兄長發現身懷巨款,揭發事件。警方翌日於同一酒店房間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DCCC63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