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奸」的演變 - 雷競璇

「漢奸」的演變 - 雷競璇

這裏要說的,不是歷史上惡貫滿盈的丁默邨,怎麼演變成銀幕上按不住內心柔情的易默成。
上周本欄對「漢奸」一詞的起源做了點考證,友人范君讀後,來電郵說此詞起初可能只是abadguy(或badguys)oftheHan的意思,別無其他。這對我有如當頭棒喝,馬上想到詞語意思,古今可能大不相同,這是常見現象,例如我們說「鼓舞」時,不會想到其實源自上古巫師作法的動作。
我於是重新檢查了《清史稿》上「漢奸」的有關記載,再結合近代文獻,自問現在比較掌握此詞的演變脈絡,是以不避冗贅,就相同題目再作一文。
在正史中,「漢奸」一詞只見於《清史稿》,一共出現了十九次(上周說十八次,不確),將這十九次按時間、內容排比分類,就可以窺見當中的語義。
這十九次可以分為鴉片戰爭前(十四次)和鴉片戰爭後(五次)兩個時期。鴉片戰爭前,此詞無一例外都涉及邊疆或沿海地區,以及和當時稱為蠻夷、現在叫作少數民族有關的史事,「漢奸」所指,是勾結、煽動或者欺壓這些少數民族的「漢族奸民、壞人」。最能說明此含義的,是收錄在台灣方志中的一首《熟番歌》,其中兩句說:「生番殺人漢奸誘,熟番獨被唐人醜」,值得注意的,是並無裏通外國、背叛民族的含意,所以稱為「漢奸」,是要和不屬漢人的奸民區分。這可說是「漢奸」一詞的原始意義。
鴉片戰爭時期,此詞再現,指的是勾結、協助洋人的漢族奸民,同期的民間著述如廣東人梁廷柟的《夷氛聞記》,亦見此詞,不過,使用仍未普及。
「漢奸」一詞被大眾認識並普遍使用,從「五四運動」開始,當時的學生、民眾將曹汝霖等人指斥為漢奸,只是「五四」最流行的口號,依然是「外爭主權、內懲國賊」,換言之,「漢奸」一詞還沒有壓倒優勢。
詞義發展的下一個階段,是抗日戰爭,國民政府在一九三七年通過《懲治漢奸條例》,自此「漢奸」一詞就形成了現在詞典上的釋義,以及我們腦海中的自然聯想了。丁默邨等人,就是根據該條例被判死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