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城大電腦系女生因畢業論文不及格,未能取得學位,為了償還學生貸款,竟利用假畢業證書騙取勞工處職位,她早前承認以欺騙手段取得利益罪,主任裁判官鄧立泰昨指案情嚴重,惟考慮她認罪後已還柙兩周,讓她警惕,遂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向勞工處償還27,856元薪金。 28歲被告劉月玲,昨日獲父母及朋友出庭支持。她獲釋後瞬即更衣,並改變髮型,冷靜地步出東區裁判法院大門,但被記者發現後即拔足狂奔逃避記者鏡頭。 案件編號:ESCC464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