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躁父自稱不滿6歲兒子自剪頭髮,用衣架打他,又把兒子的頭髮剪得「一岩一忽」,他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虐兒罪,主任裁判官鄧立泰指案件非常嚴重,躁父把其虐打行為看作正常,行為荒謬,遂將他還押小欖,等候精神及心理報告,下月8日判刑。
「我鍾意做乜都得」
被告現年41歲,為的士司機,案情指其妻於今年8月13日回家時,發現6歲兒子身有瘀傷,頭髮被胡亂剪掉,警方稍後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對虐兒一事直認不諱。
被告昨未有聘請律師代表,他求情時否認曾向調查警員稱「個仔係我嘅,我鍾意做乜都得,唔需要理由」,並指「我得一個仔,我搵唔到原因要虐待佢」,當日只因兒子自剪頭髮,遭他教訓時仍在笑,才會用錯方法作懲戒。裁判官指兒童心靈弱小,被告行為形同侮辱兒子。
案件編號:ESCC484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