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定罪激增 勞處檢控揭發<br>董事寧包二奶不出糧

欠薪定罪激增 勞處檢控揭發
董事寧包二奶不出糧

【本報訊】公司欠薪,董事亦會「上身」。去年就有69名公司負責人因欠薪被定罪,較前年激增7.6倍。有勞工處重案組之稱的僱傭申索調查科發現,無良董事出盡蠱惑招拖欠薪金;有董事不惜「唔夠錢出糧」,仍然要用公司錢買演唱會飛、請外傭,甚至「包二奶」;勞工處成功檢控欠薪董事,部份個案更轉交商業罪案調查科跟進。 記者︰盧文烈

根據《僱傭條例》第23及25條,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未能在工資屆滿期後七天內支付僱員工資,即屬違法。至於公司董事的責任,條例第64B條規定,若證明欠薪是在公司董事、經理、秘書的同意或縱容下犯事,或是因為他們的疏忽而導致,即須為欠薪負責;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35萬元及監禁三年。

6名被判監禁或緩刑

勞工處去年發出逾700張欠薪定罪傳票,其中公司董事等負責人被成功檢控的個案有69宗,較前年激增7.6倍;今年首9個月,公司負責人被定罪傳票有88張,較去年同期增加1.4倍;過去一年半,已有6名被定罪的公司董事被判監禁或監禁緩刑,最長判監禁緩刑4個月。
高級勞工事務主任(僱傭申索調查科)林守清表示,有限公司董事有責任確保公司依法出糧給員工,切勿「闊佬賴理」。調查科曾發現,有董事竟面對公司資金周轉不靈,仍然挪用公司款項作私人用途,包括買演唱飛及聘請外傭,這些董事往往向管理賬目職員藉詞公款是「借住先」,但遲遲未有填數;有的董事甚至用公司錢包二奶,方法是透過公司職員將錢交予情人。「如果佢哋唔係挪用咗嗰筆錢,公司根本有足夠資金出糧畀員工。」因此勞工處有充份理據控告這些董事。

陰招賤賣資產予親友

勞工處又揭破,部份無良董事出盡陰招拖欠薪金。林守清說,過往曾有經營私校的董事,以10萬元作價,把學校賤賣給親友開設的公司,然後聲稱無足夠資金發薪金,調查科深入調查後揭破該名董事存心賤賣資產,最後成功提出檢控。林守清提醒董事,當公司瀕臨結業時,切勿轉移資產。

蠱惑董事拖欠薪金真實個案

1.用公款作私人用途,包括買演唱會飛、聘請外傭,甚至包二奶,導致拖欠工資
2.經營私校的公司董事,突將學校賤賣給親友的公司,然後藉詞無資金發還欠薪
3.公司倒閉前私自取走按金、頂手費等,甚至將資產非法轉移至另一公司
4.欠薪4至5個月後突加薪10%,以便公司結業後員工可向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申領較多款項
5.董事之間在出糧問題上互相推搪、鬥氣,員工慘遭無了期欠薪

資料來源:勞工處

話你知:勞工處重案組高級警司助陣

有18名員工的僱傭申索調查科於02年底成立,由05年下半年起,調查組加入六名前警務人員擔任合約調查主任,以及一名高級警司擔任顧問,以加強收集情報的能力,因此小組同時有勞工處重案組之稱謂。一旦發生大型倒閉個案,調查主任會變身神勇幹探,第一時間抵達現場,展開調查;他們又會「昅實」有欠薪前科的董事,並會積極聯絡熟悉公司財務的僱員擔任控方證人,務求將無良僱主一網打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