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網絡商助中國打壓 美法案闖關初捷<br>「爭取網絡自由勝利」

禁網絡商助中國打壓 美法案闖關初捷
「爭取網絡自由勝利」

美國國會眾議院外交委員會,前日通過《全球網絡自由法案》,以限制美國網絡公司與包括中國在內箝制言論自由的獨裁政府合作。法案若能最終成為美國法律,像近年不斷協助中國官方打壓網絡言論自由甚至網絡異見人士的雅虎等美國網絡公司,未來若繼續助紂為虐,必將受到法律制裁,最高罰款200萬美元。「無國界記者」發言人稱讚法案獲得通過,「對致力於爭取網絡自由的人們來說,是一大勝利」!

雅虎公司被指向中國政府提供用戶私隱資料,導致湖南《當代商報》記者師濤等兩名異見人士,被當局判處入獄後,美國共和黨眾議員史密斯(ChrisSmith)遂提出《全球網絡自由法案》(GlobalOnlineFreedomAct(HR4780)),並在本周獲眾議院外交委員會通過。

何俊仁指有效阻嚇雅虎

一直負責師濤案海外訴訟的立法會議員何俊仁指,法案將對雅虎這類公司起到一定阻嚇作用︰「我諗雅虎會將𠵱家放在內地的伺服器撤走,令中國政府唔可以隨意想攞邊個嘅私隱資料就攞。」
「自由亞洲電台」報道,法案要最終落實為法律才有實際約束作用,即需先在眾議院能源和商務委員會表決中獲得通過。之後再分別在眾議院和參議院進行表決通過,並得到美國總統簽署成為法律。無國界記者華盛頓辦公室主任莫里永形容,整個過程相當漫長。但他指,法案一旦成為法律,美國網絡公司就可公然對中國政府說不︰「當中國當局向美國互聯網公司索取有關某網絡異見人士的訊息時,美國公司就可以說︰『你們先得跟美國司法部交涉。』所以,這個法案對於美國公司實際上是一種保護。」法案成為美國法律後,有關方面將成立一個跨機構的「全球網絡自由辦公室」,負責對有關違法行為進行監測等。

《漫畫看網絡打壓》
內地政府在互聯網進行嚴密監控,甚至借助網絡公司,打壓異己。 互聯網

華爾街核心階層阻通過

不過,有分析指出,法案要在美國國會上獲得通過,仍有相當大的難度,一方面的阻力是來自網絡公司,「他們在華府僱了許多游說公司;另一方面,美國華爾街的核心階層早已經形成了共識,即美國的資本和中國的廉價勞動力結合而創造財富,這些勢力都非常強大。」
本報記者

全球網絡自由法案要點

‧禁止美國企業參與限制網絡自由國家的網上審查行動

‧禁止美國企業將透過提供互聯網服務或產品得來的個人身份資料,交給限制網絡自由的國家,除非經美國司法部確定為海外合法執法行為;若美國企業違反上述規定,最高可被罰款200萬美元

‧美國公司若協助外國獨裁政府限制他人登入「美國之音」、「自由亞洲電台」等網站,等同違反美國外交政策利益

‧在國務院成立全球網絡自由辦公室

資料來源︰《全球網絡自由法案》及其撮要

美國網絡公司助紂為虐個案

04/2005
湖南記者師濤被指將中共內部傳達文件透過電郵傳到境外。雅虎中國向當局提供師濤的IP地址,令其被控「向境外非法提供國家機密罪」,被判刑10年

09/2003
異見人士王小寧因在網上發表倡導中國民主的文章,雅虎向當局提供王的電郵資料,使他被當局以煽動顛覆罪判處10年刑期

05/2003
四川前官員李智,透過電郵將一篇披露當地官員腐敗的文章傳到境外網站,雅虎香港公司向當局提供李的個人註冊信息,令李被當局裁定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入獄八年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雅虎陷師濤入獄

湖南《當代商報》記者師濤,被指在2004年將中共有關要求嚴防紀念六四活動的內部傳閱文件,以電郵方式發放到海外中文論壇。他隨後遭公安拘捕,並在翌年指控他觸犯「非法向境外提供國家機密罪」,判入獄10年。法院所依照的主要證據是雅虎香港公司向當局提供的師濤IP地址等資料。事件曝光後,令海內外大為震驚。師濤代表律師、家人分別在去年向香港私隱專員公署投訴雅虎香港,並在今年5月委託美國律師起訴雅虎總公司洩露私隱。美國國會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亦將在下月6日舉行有關聽證會。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