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罰抄 - 區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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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政府建議為司長和局長開設二十四個副局長和政治助理職位,連同支援人員,預計每年額外開支為五千萬至六千五百萬。香港已有十五萬公務員協助司長和局長,多請二十四人真的有幫助嗎?
我是小市民,目光狹窄,只顧切身問題。兩年前,我寫了一篇文章,說父母家中的泰傭做滿兩年需要續約,由於她不會看中英文,她把香港入境事務處的表格交給我填寫。那些表格竟然合共要填寫僱主姓名十七次、地址九次、身份證號碼四次和僱主簽署九次,還有員工姓名十六次、地址九次、身份證號碼兩次、旅遊證件號碼兩次和簽署十二次。
文章見報那天,申訴專員以電郵回應:「專員同意有關表格確有待改善之處。申訴專員已促請政府的效率促進組專員栢志高先生作出跟進。」
好了,兩年過去,我又要為泰傭續約。表格有改善嗎?這次要填寫僱主名字十五次、地址六次、身份證號碼六次,僱主簽署九次,還有泰傭名字十二次、原居地址四次、簽署十一次……等等。我足足花了一小時十二分鐘。僱主、傭工、地址統統不變,只是薪酬升了,為甚麼續約手續會那麼繁複?
增加了二十四個副局長和政治助理,是否就可以設計出一份較簡單的表格?如果是,我贊成政府的建議;否則,我寧願政府用六千萬聘請文員坐在入境處門口,免費替外傭填表格,那才實際。
曾特首,你有填過外傭續約表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