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擊大鼻奀案 涉紅油白粉利益<br>殺手WD40修理手槍

伏擊大鼻奀案 涉紅油白粉利益
殺手WD40修理手槍

【本報訊】屯門黑漢「大鼻奀」險遭槍殺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有份籌備槍殺行動的特赦證人供稱,案中被告因為大鼻奀爭奪屯門區紅油及白粉生意而動殺機,在籌劃期間為保周密,他一度將手槍照片以手機傳送內地,讓殺手察看是否合用;而殺手在行動前試圖上彈,但發現手槍「唔係好得」,於是用WD40多用途噴劑修理手槍,惟槍枝最後因卡住未能發射。 記者:陳詠詩

特赦證人陳梓謙(19歲)昨供稱,他15歲加入黑社會,其後跟「大佬」紀世豪(仍在逃),兩番轉會後,最後加入屯門區新義安。
案中被告輩份逐層遞上,紀對上的大佬為次被告鄧旭暉(30歲);次被告的大佬為首被告洪培慶(42歲);第四被告施敬國(33歲)曾跟隨首被告;第三被告黃棟(17歲)與陳認識。四名被告共被控串謀謀殺、無牌藏有槍械及協助罪犯三項罪。
外號大鼻奀的事主鄧沛全(50歲),曾向警方稱從無跟人結怨,不知何故受襲。陳指出,因事主爭屯門區紅油及白粉生意,若殺死事主,首、次被告的生意可增多,故首、次被告找來紀及他「做嘢」,自去年3月開始商談計劃,之後每隔數日進行會談。

以手機傳手槍相

陳又指,由於紀及他的輩份低,首次會談主要由首、次被告商討,陳從中得知槍殺目標、要搜羅手槍及內地殺手。幾日後,紀與陳私下商量,聯絡內地的第四被告協助,陳亦得知次被告「會攞幾廿萬出嚟做呢單嘢」。另外,因第四被告知悉他們的槍殺目標,除繼續由第四被告找殺手外,也要他參與,待萬事俱備後,各人便等候線人來電通知殺大鼻奀的最佳時機。
陳續指,次被告曾表示首被告有辦法弄來手槍,其後手槍到手,陳拍下手槍照片,並以手機傳相予在內地的第四被告,再交殺手察看確保合用。至事發前數天,陳接應抵港的第四被告及殺手「師傅」,陳形容殺手約20多歲、中等身材、束金髮長至膊頭,他曾檢查手槍,試圖上彈時發現手槍「唔係好得」,用WD40在槍上「噴嚟噴去」,仍有阻滯,要求剪刀及雙面膠紙等修理。陳今日將供述去年6月12日案發情況。
案件編號:HCCC6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