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生偷竊判囚緩刑

港大生偷竊判囚緩刑

【本報訊】港大經濟金融系三年級男生,於國際投資銀行高盛集團實習期間,發現同於一酒店寄住的同事遺下銀包,拾遺不報,除盜取當中的2,000元現金外,更使用兩張信用卡簽賬,繳付長途電話費50歐元(約553港元)。男生早前承認盜竊,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六個月,緩刑兩年。
主任裁判官鄧立泰指案情嚴重,但考慮感化官不建議被告接受社會服務令,被告早前亦已遭還柙多日,遂判緩刑。案情指,今年6月18日,在高盛當實習分析員的20歲被告雷揚,發現住在港島太平洋酒店的男同事於酒店遺下銀包,被告遂拿走銀包內的鈔票及信用卡。
案件編號:ESCC288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