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9歲回收廠太子爺今年三月結識一對姊妹花,他先與12歲姊姊拍拖,並在天水圍的公眾更衣室發生性行為,半個月後又約會11歲妹妹燒烤,並到女方祖母家中,赤裸下身大被同眠。事件揭發後,男方父親決定大義滅親,報警處理,被告早前承認與13歲以下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及非禮兩罪,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入更生中心。
法官龍禮宣判時指,被告游志浩不是為了性而結識姊姊,亦沒有證據顯示對方不願意,但被告應知她們是未成年少女,最嚴重是他再約妹妹燒烤,更令人感不安;被告案發時18歲,思想不成熟,考慮事件已纏擾他七個月,並已扣押三星期,一家均受很大壓力,遂給予自新機會,但警告被告,日後若繼續與年輕少女發生性關係,後果會是長期監禁。
案件編號:DCCC78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