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四男生利用鎖匙闖入前女友寓所被捕,懷疑他有意圖令前女友身體受嚴重傷害,昨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辯方指男生上門,只為閱讀前女友的日記,了解分手原因,並非如控罪內容般嚴重,主任裁判官鄧立泰批准男生以4,000元保釋候訊,其間不得接近女事主寓所的100米範圍。 現年17歲的被告卓隆隆,於培僑中學就讀中四。被控於本月20日,闖入鰂魚涌南豐新邨一單位,意圖令女事主身體受嚴重傷害。案件押後至下月19日。 案件編號:ESCC477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