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br>將受警告處分升職無望

特稿
將受警告處分升職無望

助理廣播處長張文新涉嫌醉酒駕駛導致交通意外,政府消息人士說,他將會面臨廣播處向他發出口頭或書面警告處分,會喪失升職機會,也無可能角逐廣播處長空缺。

醉駕屬刑事罪行

政府消息人士說,政府向違規公務員採取紀律行動分兩大類,即是涉及刑事罪行,要經法庭審訊;或違反紀律行為但不涉及刑事。
若是法庭審訊,政府會按法庭判決來處分,「法庭嘅判決已經代表社會點睇呢件事,所以處分係跟住判決去做。」若並非刑事的違規個案,公務員事務局則可能會召開紀律聆訊。
醉酒駕駛屬刑事罪行,張文新可能會被警方檢控,由法庭審訊。當他接到傳票,便要向上司申報,由部門決定被控罪行與工作崗位是否有衝突,因而要暫停職務。
張文新幸好沒有傷人,他可能會被判停牌及罰款,廣播處會向他施以口頭或書面警告處分。
若警方搜集到證據顯示案情嚴重,又或有其他嚴重交通違例紀錄,最後被法庭判處入獄,即使只是入獄數天,作為處長級公務員,廣播處可能要把個案交由公務員事務局處理,該局便會施以更嚴重的嚴厲譴責處分。倘若法庭判以更長刑期,涉案人一定會被革職。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