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假期都是旅遊旺季,但很多人購買旅遊保險時都沒有留意細節。
最近有朋友的家人參加旅行團,到中東旅遊,其中一位到了機場禁區後,身體不適,被送往醫院,而其家人因陪伴在側,而未能出發,這是取消行程,但是否得到賠償呢?
已存病狀不保
看一看保單,發覺「於批核受保期起始之日開始生效。若需要取消原定旅程,保險公司將賠償受保人無法從旅行社等退回已預先支付的團費,而原因包括受保人或旅遊同伴等嚴重受傷或患上嚴重病症,但不包括已存在的病狀。」
甚麼是已存在的病狀?保單內定義為,「受保期開始前已存在的受傷或病症,而受保人當時已知悉或應已知悉所出現病徵或徵兆。」
因此,如果因為身體不適,而要取消行程,保險公司便有可能不賠償。一切要視乎條款。
最近又知悉,同一團的一位團友,在玩四驅車時翻車,在當地有作身體檢查,沒有大礙,但返港後,才發覺身內有斷骨,於是進了醫院治療,旅遊保險是否受保?
看一看條款:「受保人在旅程終結返港後的三個月內,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所必須支付的合理醫療和住院費用及中醫費用,但該等費用須為受保人於旅程期間,在外地遭遇意外或患病而引致。」但亦不包括「已存在的病狀」。由於那位團友有在當地治療,他只要填妥索償表格,三十天內送交保險公司便可。
不要只顧便宜
至於索償,最好找保險代理,或專業人士幫忙完成,因為資料不全會影響你的索償金額。
有不少人只是在買機票,報團時購買旅行社推介的保險,我不是說不好,而是應該先比較受保的項目,及不受保的項目,以最低價錢,去購買最大保障額,而不只是着眼於便宜。
我建議大家在坐飛機時花點時間,看一看旅遊保險條款,例如有保險在旅程延誤8小時已有賠償,有的則要12小時。知多一點點,在再購買時,便有更多的選擇。
祝兩位團友早日康復
香港浸會大學
會計及法律系講師李兆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