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鑾雄妹夫遭前妻索5.5億

劉鑾雄妹夫遭前妻索5.5億

【本報訊】華人置業主席劉鑾雄(大劉)妹夫袁子春,19年前發明電視節目預錄技術易錄寶(G-Code),創辦駿昇集團在美國股票市場聲名大噪,袁子春更一躍榮登美國《福布斯》01年華裔富豪榜榜首,身家高達150億港元。惟隨着科網股爆破,袁子春捲入一連串造假賬風波,日前又遭前妻MollyYuen入稟高等法院,追討7,056萬美元贍養費及法律費用,折合港幣5.5億元。 記者:陳詠詩

案中原告MollyH.Yuen為現年56歲被告袁子春(HenryC.Yuen)的前妻,兩人早於72年在美國洛杉磯結婚,隨着兩人婚姻關係結束,袁與現任妻子劉玉珍結婚,成為大劉劉鑾雄妹夫。大劉昨偕助手甘比現身灣仔富豪食堂福臨門,晚膳後即登車離開,沒有回應妹夫遭入稟追討贍養費一事。
記者昨到訪袁的渣甸山大宅,袁家的司機表示,袁近期不在香港,到了外地公幹,劉玉珍亦不在家。

21年前 單方面申請離婚

原告在入稟狀指,袁子春於86年單方面向當地法院申請離婚,該申請於87年獲批准。一直蒙在鼓裏的原告,直至帶子女回美國時,才發現袁已申請離婚,遂入稟法院要求擱置87年的離婚判決。
自此原告與袁就離婚及贍養費事宜多番在法庭交涉。原告指,美國法院於00年8月,批准更改87年的離婚判決,特別就贍養費一項准予更改;雙方再於02年進一步修訂和解協議。
直至05年7月,原告指丈夫違反協議,沒有付款,遂要求丈夫就毀約賠償。
原告稱,法庭於06年9月頒下判決,根據判決,原告可額外得到675萬美元的贍養費,袁須支付原告合共6,470萬美元(約5億港元)。原告進一步指,袁曾於05年支付過一筆逾82萬美元(約641萬港元)款項,扣除袁的付款,再加利息,袁須向她支付6,933萬美元(約5.4億港元)。

發明易錄寶 吸引梅鐸入股

原告又指,法庭其後於今年6月頒令,袁須向她支付大律師酬金120萬美元(約936萬港元),加上利息,須付123萬美元(約964萬港元)。原告現就該兩筆合共7,056萬美元(約5.5億港元)入稟本港法庭,向袁追討。
資料顯示,袁子春於88年與友人靠發明電視預錄技術易錄寶(G-Code)起家,創辦駿昇國際,有傳細劉劉鑾鴻有份注資,駿昇並於95年成功在美國納斯達克市場上市。袁其後再發明互動節目指南,直至99年科網股熱潮,駿昇受傳媒大亨梅鐸青睞入股。有資料指當年公司市值一度攀升至3,300億港元,袁於01年更榮登美國《福布斯》富豪榜首。
惟隨着02年科網股爆破,駿昇亦爆出連串造假賬消息,股價大瀉逾九成,報道指股價由高峯時的100美元下挫至兩美元,梅鐸亦派人接管駿昇,將袁攆出董事局。

在美造假賬 被判罰款1.7億

至去年3月,袁因於00年3月至02年9月,將公司業績誇大17.4億港元,以抬高公司股價,被美國證監會裁定股票詐騙、瞞騙會計師及造假賬成立,罰款1.7億港元。自證監會判罰後,袁便沒有再曝光。
案件編號:HCA2205/07

袁子春與前妻離婚事件經過

1972年7月4日:袁子春與前妻MollyYuen在美國洛杉磯結婚

1986年:袁單方面向美國法院申請與Molly離婚

1987年:
美國法院批准離婚
其後,Molly偕子女回美國,才驚覺袁已申請離婚

2000年至2006年:袁與Molly就離婚及贍養費事宜對簿公堂

2006年9月:美國法院頒令,袁要付合共6,470萬美元贍養費

2007年6月:美國法院再頒令,袁須付120萬美元大律師酬金

2007年10月18日:Molly入稟本港高院,連利息追討合共7,056萬美元款項,折合港幣約5.5億

資料來源:入稟狀

名人巨額贍養費離婚官司

05/2007
大富豪夜總會創辦人羅焯00年與前妻陳健心離婚,雙方協議均分13億元身家;今年5月羅焯上訴得直,陳額外給羅1,000萬元

01/2002
身家50億的信興集團主席蒙民偉與妻楊雪姬離婚,兩人就贍養費問題對簿公堂,最後雙方和解,傳楊獲10億元贍養費

01/2001
已故政協副主席霍英東子霍文芳與妻洪國華離婚,家事法庭判霍須一次過支付500萬元贍養費,霍後以財力有限為由翻案,被上訴庭駁回

10/1998
養和醫院副院長李維達與前妻張萬若離婚,支付2,000萬贍養費,張以「離婚後要維持養尊處優的生活」為理由,要求增至4,000萬元,另加舂坎角一豪宅,最終獲法庭加至2,260萬元

1992
富商劉鑾雄與妻子寶詠琴離婚時,支付數億元贍養費,另每月給予10萬元作生活費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富商劉鑾雄妹妹劉玉珍是袁子春現任妻子。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