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也將要掛P牌<br>首年擬限速70公里

私家車也將要掛P牌
首年擬限速70公里

【本報訊】運輸署昨日表示,正計劃擴大俗稱「P牌」的暫准駕駛執照規管範圍,要求私家車與輕型客貨車的新牌司機,要跟電單車新牌司機一視同仁,獲發牌第一年內要在座駕掛上「P牌」及接受車速限制,署方將於08年內向立法會提交建議。

新牌電單車意外大減

運輸署表示,鑑於近年本港涉及私家車與輕型客貨車新牌司機意外率有上升趨勢,正計劃將現時用於電單車新牌司機的規管,加諸私家車與輕型客貨車新牌司機身上。運輸署建議,私家車與輕型客貨車司機除了獲發牌首年需強制於座駕的車頭及車尾同時掛上「P牌」,以供其他道路駕駛者識別外,在所有道路行駛的車速均不能超出70公里,而且不准在高速公路的快線行駛,上述建議與現時電單車新牌司機的規管一樣。唯一較寬鬆的建議,是容許私家車與輕型客貨車新牌司機能夠載客行駛。
運輸署表示,有關建議將於08年提交立法會審議。署方指電單車於00年實施P牌制度後,涉及新牌司機的交通意外隨即大幅減少35%。
另外,保險業界相信,私家車與輕型客貨車新牌司機的保險附加費,在新例實施後,將可望調低最少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