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黑店修訂商品說明條例

針對黑店修訂商品說明條例

【本報訊】政府計劃修訂《商品說明條例》,針對不良商店慣常欺騙顧客的手法,建議增加一系列條文,杜絕黑店。建議措施重點針對珠寶及電子產品,過往曾有不良商店以「白色黃金」充「白金」,政府建議強制把價值較低的whitegold統一譯成「白色黃金」,platinum譯為「白金」或「鉑金」,以免混淆及誤導。

針對珠寶銷售手法

今年初曾有珠寶店被踢爆「白色黃金」當「白金」出售,消費者委員會今年1至9月就接到83宗有關金飾買賣的投訴,比去年同期的74宗,增加了12%。針對不良珠寶銷售手法問題氾濫,政府建議在《商品說明條例》中加入五條附屬法例,加強對天然翡翠、鑽石、白金及黃金買賣的管制。
舉例說,條例草案建議把whitegold譯名統一定為「白色黃金」,platinum才可以譯作「白金」或「鉑金」,譯錯名字從中漁利的商店,將要負上刑事責任,最高可被罰款50萬元及入獄5年。政府又建議規定商店在銷售白金的發票上列明白金製品每一部份的純度。
草案也會着力保障五種流行電子產品的消費者,即數碼攝錄機、數碼相機、流動電話、MP3及MP4。法例將會規定,商店在完成這些產品的交易時,必須在發票上列明價格、產地、型號、交易日期、供應商名稱和地址,並說明是否有售後檢查和維修服務。當局認為,清楚寫明這些資料有助阻嚇零售商的失實陳述。
此外還有條文針對誤導性標價及假借名人招徠顧客等不良手法,有參與法例修訂的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說,新例將有助維護香港購物天堂的聲譽,「譬如曾有商店將斤両單位混淆,令遊客好唔愉快,有損香港形象,但係𠵱家舉證有困難,如果能夠增加條文,就可以有效杜絕呢類情況。」

《商品說明條例》修訂建議

建議事項:誤導性標價
說明:防止商店以誤導的單位標示貨品售價,例如混淆斤、両

建議事項:電子產品銷售說明
說明:顧客付款前,必須說明售價是否包括基本配件(如手機充電器)
完成交易時,發票必須列明交易日期、供應商名稱及維修服務詳情

建議事項:借用知名人士招客
說明:禁止商店假借與有名望和聲譽人士或團體的關連,作出虛假陳述,以誘使顧客達成交易

建議事項:珠寶失實陳述
說明:為防魚目混珠,商店必須準確陳述貨品,例如「天然翡翠」必須是未經化學處理的翡翠;售賣鑽石必須發出發票,註明鑽石總重量

資料來源:商務及經濟發展局